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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 - 创建“平安商户”有你,有我

2023-12-08 19:21 来源:木黑网 点击:

平安建设 - 创建“平安商户”有你,有我

为创建平安、和谐伊州,巩固伊州区“自治区优秀平安区(县)”创建成果,提升全区“平安商户”创建质效,提供安全的营商环境和安全的购物保证,现鼓励广大商户积极申报“平安商户”,评选标准如下:

一、依法经营
证照齐全有效,亮照亮证经营。食品类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商品标识完整清晰,包装上有明确的厂名、厂址、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销售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的现象。药品(含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经营类个体工商户:严禁制售伪劣、过期失效、淘汰以及无批准文号的药品。交易商品明码标价,对属于国家价格管理的商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管理等有关规定,不得私下串通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
二、诚实守信
规范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经商、诚实守法经营,积极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质量投诉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主动向消费者赔偿损失。全面履行交易合同,没有故意利用合同实施欺骗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安全防范
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销售国家命令禁止交易的行为。近三年内经营者无重大或者严重违反市场监管法规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记录。大中型商场超市有必要的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未发生治安类案件和安全事故。
如果你的商户还不是“平安商户”请看下方申报程序:
法人(负责人)填写“平安商户申报审批表”;乡镇(街道)审核;辖区派出所审核;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公示,命名,发放“平安商户”贴。
伊州区委政法委赵美杰 供稿